京信技能鉴定发[2007]252号
关于2007年度北京市
通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网通北京分公司、北京市电信有限公司、中国移动北京公司、联通北京分公司、卫通北京分公司、铁通北京分公司、其它各相关单位:
  根据信息产业部"关于2007年初、中、高级通信工程师申报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北京市2007年通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下称"通信工程师考试")工作仍按原通信行业相关规定实行全国统一考试的办法进行,实行以考代评、考评结合、自愿参加的方式。
  2007年度北京市通信工程师考试分为助理通信工程师、通信工程师和高级通信工程师三个等级,考试成绩及能力评定合格者,由信息产业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通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现将考试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考试的条件:
  (一)报名参加通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通信行业的方针、政策,恪守职业道德。
  (二)报考助理通信工程师的人员,除具备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等专业学校通信专业毕业,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5年;
    2、获得通信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3年;
    3、获得通信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通信专业工作满1年;
    4、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
  (三)报考通信工程师的人员,除具备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通信专业博士学位;
    2、获得通信专业硕士学位或取得通信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通信工程师工作满2年;
    3、获得通信专业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从事助理通信工程师工作满4年;
    4、1982年底前取得中专学历,从事助理通信工程师工作满10年;
  (四)报考高级通信工程师的人员,除具备上述(一)的报考条件外,必须具有信息产业部核发的通信工程师资格证书,同时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通信专业博士学位,从事通信工程师工作满2年;
    2、获得通信专业硕士学位或通信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通信工程师工作满5年;
    3、具有大学普通班学历或取得大学专科学历满10年,且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0年,从事通信工程师工作满8年。
  (五)取得通信专业(范围详见附件一)以外的其它专业上述学历或学位,其报考条件中相应的工作年限增加2年。
  (六)报考通信工程师和高级通信工程师的人员,除具备上述相应的报考条件外,还应通过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以下称"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或通信英语考试,方可进行申报考试。具体规定如下:
    1、申报通信工程师考试应通过职称外语B级考试或通信英语中级考试。
    2、申报高级通信工程师考试应通过职称外语A级考试或通信英语高级考试。
    3、通信英语考试报名与通信工程师考试报名同时进行。
    4、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职称外语考试的相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职称外语:
      (1)取得外语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获得博士学位申报高级通信工程师;
      (3)获得硕士学位申报通信工程师;
      (4)参加《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考试》(简称BFT),通过中(Ⅰ)级者申报通信工程师考试,通过高(A)级者申报高级通信工程师考试。
    5、根据信息产业部"信人函[2007]124"号文件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职称外语:
      (1)出版过外文专著、译著,本人在著作中经确认执笔3万字符以上;
      (2)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等能力业绩突出,有突出贡献;
      (3)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2周岁,女性年满47周岁。
    6、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职称外语考试的相关规定及信息产业部"信人函[2007]124号"文件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参加职称外语考试成绩视同合格:
    (1)1977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人员,职称外语成绩达到45分;
    (2)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23年,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职称外语成绩达到40分。
  (七)报考通信工程师和高级通信工程师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相应的报考条件外,还应通过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以下称"职称计算机")考试,方可进行申报考试。具体规定如下:
    1、申报通信工程师考试应取得3个计算机模块合格证书。
    2、申报高级通信工程师考试应取得4个计算机模块合格证书。
    3、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关于职称计算机考试的相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考职称计算机:
      (1)1960年1月1日以前出生;
      (2)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及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程序员及以上级别资格证书;
      (4)取得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博士学位;
      (5)取得非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学位,报考通信工程师免于职称计算机考试,报考高级通信工程师需取得1个计算机模块合格证书。
二、申报考试的专业范围
  (一)助理通信工程师考试的专业范围:有线传输工程、无线通信工程、电信交换工程、数据通信工程、移动通信工程、电信网络工程、通信电源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市场营销工程。
  (二)通信工程师考试的专业范围:有线传输工程、无线通信工程、电信交换工程、数据通信工程、移动通信工程、电信网络工程、通信电源工程、计算机网络工程、市场营销工程。
  (三)高级通信工程师考试的专业范围:交换技术、传输与接入、终端与业务、互联网技术、设备环境。
    各专业的范围详见附件二,申报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选择相应级别的一个专业进行报考

三、考试安排及能力评定:
  (一)2007年10月21日进行全国统一考试,具体安排如下:

申报等级

考试科目

考试时间

助理通信工程师

通信新技术新业务

上午 800 —— 930

通信专业技术

上午 1000 —— 1200

通信工程师

通信新技术新业务

上午 800 —— 930

通信专业技术

上午 1000 —— 1200

通信英语

下午 200 —— 330

高级通信工程师

通信新技术新业务

上午 800 —— 930

通信专业技术

上午 1000 —— 1200

通信英语

下午 200 —— 330

  (二)各科试卷满分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为合格,已取得职称外语合格证明或免考职称外语的人员不必参加通信英语考试。报考人员必须在同一报考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三)申报助理通信工程师和通信工程师的人员考试成绩合格后,由北京市通信工程师认证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考试成绩进行审核,对上述项目合格者将上报信息产业部批准颁发证书。
  (四)申报高级通信工程师的人员考试成绩合格后,需进行论文答辩。由北京市通信工程师认证考试办公室组织论文答辩,并由北京市通信行业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考试成绩、论文答辩成绩及工作业绩进行审核,对上述项目合格者将上报信息产业部批准颁发证书。

四、网上报名及报送材料: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填报信息、现场报送材料资格审核的方式,报考人员请先在网上填写个人相关信息,然后将材料送交指定地点进行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名网址:www.engineers.org.cn(通信工程师考试网)。
    (二)网上报名时间:2007年7月20日至8月24日。
    (三)报送材料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38号(总政北太平庄招待所)531室。
    (四)报送材料时间:2007年8月6日至8月24日,每天9:00-17:00,周六日9:00-16:00。
    (五)报送材料:
      1、助理通信工程师
       (1)通信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审批表3份(见附件三);
       (2)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最高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通信工程师
       (1)通信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审批表3份(见附件三);
       (2)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最高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明或免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免试条件5中第(3)条及免试条件6中第(2)条需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并加盖人事部门印章;
       (5)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明或免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最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高级工程师
       (1)通信专业技术职务考评审批表3份(见附件四);
       (2)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最高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明或免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免试条件5中第(3)条及免试条件6中第(2)条需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相关证明,并加盖人事部门印章;
       (5)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明或免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最高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信息产业部通信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8)由本人亲自撰写的代表本人学术水平的论著(著作、译著、论文)一式3份及电子文档(论文要求见附件五、论文评审参考标准见附件六);
       (9)个人技术报告(工作总结)一式3份(报告或总结要求见附件七);
       (10)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报送材料的要求:
       1、申报人员应认真填写《通信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审批表》,并经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材料一律打印或复印。
       2、报名时交本人近期正面彩色同版2寸照片5张(要求穿正装、免冠、发型衣着得体),其中3张贴在考试审批表上,押照片盖章,另外2张照片背面注明单位、姓名,随表上交。
       3、申报人需提交《通信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审批表》中"技术成果获奖情况"、"发表论文、论(译)著情况"栏填写内容相对应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著作复印件需复印著作封面、版权页、目录,原件经审核后当场退还。
       4、材料统一规格为标准A4纸张尺寸,包括各种证书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5、材料一律装入标准档案袋中上交,档案袋封面粘贴《通信工程师申报材料目录表》(见附件八)。
五、其它事项:
  (一)申报条件中涉及到工作年限计算到2007年12月31日。
  (二)申报人员的全部个人资料均需在网上填报,通过网络形成个人申报信息,切勿下载空白表格自行填写。
  (三)报名咨询电话:51657760、63311610。

附件

一、通信专业学历或学位的参考范围
二、通信工程师的专业范围
三、通信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审批表
四、高级通信工程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审批表
五、高级通信工程师论文要求
六、高级通信工程师论文质量评审表
七、高级通信工程师技术报告(工作总结)要求
八、申报材料目录表


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2007年7月16日